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有哪些

昊田标识网 0 2024-10-04 08:10:54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有哪些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消防喷淋管道中项目特征中的管道标识设计要求怎么写?

3.5消防管道的标识  3.5.1消防管道标识应遵守GB13495—1992的规定,在管道上标识“消防水”识别符号。

3.5.2喷淋管道应标识“喷淋水”识别符号。  3.5.3管道的标识部位、最小字体应应分别符合3.3.5的规定。  3.5.4图例 ---------------------------------------- 在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5.1.11 条中对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在3.2.5条中对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要求。

产品标识不清会产生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生产者对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责任并不是绝对的。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责任:

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即生产者未将其生产的产品投入销售的,不承担产品责任。这里所讲“未将产品投入流通”,是指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虽然经过了加工制作,但是根本没有投入销售。根据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规定,未投入流通的产品,不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其生产的产品在投入流通前并不存在缺陷,而缺陷是在产品脱离生产者控制后,在产品的流通环节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则不能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

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新的科学技术,可能会发现过去生产并投入流通的产品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危险。如果这种不合理的危险在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不能发现的,生产者也不承担责任。这是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该风险是发展中产生的,生产者难以预见到,对其免除责任是合理的。这里要指出的是,评断产品是否能为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所发现,足以当时整个社会所具有的科学技术水平来认定的,而不是依据产品生产者自身科学技术水平来认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产品标识设计管理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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