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标标识设计成商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商标标识设计成商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您注册的商标是一个图形标志,而不是文字标志。图形标志通常是具有特定设计或图案的商标,而不是纯文本商标。如果您的商标是图形标志,它将在商标注册证书上以图形的形式显示。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请联系您的商标注册机构。
买别人的产品贴自己的注册商标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如果你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卖出的话,参照这一点,就能确定你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对方而已自愿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依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但如果你只是换了牌子自己享用而不投入市场,那么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好!若是仅仅用于自娱自乐等,不用于商业,侵犯品牌的利益,一般不属于侵权。
一般来说侵犯商标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
第二,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具体可表现为商标权利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的减少,因制止侵权而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标信誉度降低、遭到消费者投诉等
第三,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一系列行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为人伪造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实施者均有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共同商标侵权。
第四,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标识设计成商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标标识设计成商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